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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接权之图书出版权

一、专有出版权: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

1、权力来源:

图书出版权来自于著作权人基于合同所给予的授权。那么这种权利是邻接权吗?——不是。应该理解为著作权的许可,将来立法的时候有必要将图书出版者的部分放到著作权的利用中去。

2、权利主体是图书出版者,那么是否包括报刊?

现有的法律中并没有规定。

知网等都提供报纸期刊的完整文章,其并未与美国作者签订协议,但是其与出版社签订了合约。那么其是否能够基于该合约对作者的权利进行处分?虽然有利于整个社会对知识的利用,但是从著作权的角度这里是要打问号的。

3、专有”的含义:

“我专有其权”,即:出版社享有专有出版社之后,作者便不能将其作品再授权他人出版。对此该如何考量?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的话,出版社就不享有专有出版权。

二、版式设计权: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1、版式设计:整个版面格式的设计,包含对图书、期刊版心的设计、排版的格式、字体、行距、页面空白、标题、标点符号、页码、脚注等。

2.版式设计是一种创作行为吗?

无论是里面的插图还是封面的设计,都不构成版式设计的组成部分。

也就是说,版式设计并不是一种创作行为,无法构成作品。其根本目的在于获得图书阅读时的美感。

3、装帧设计:书刊的装潢设计,包装封面、封底、插画等。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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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老师
  • 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职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