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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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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定之缓和

要不要缓和?如何缓和?

让与担保——以所有权担保取代物上价值担保

习惯法包含说——以习惯法进行物权法定原则之缓和;e.g.按揭(不存在于物权法中)

习惯法有限包含——e.g.以判例等标准缓和,而不是只要成为习惯就包含

公示必须具有公信力;e.g.房屋登记,私人持有的房产证的效力不如公示的登记机关的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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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课:06月04日 00:00

    结束:07月01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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