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冲突性法规竞合与侵权请求权的优先权保障
第四条 规定的两个部分
受到损害之后尽早提出赔偿
非冲突性法规竞合与侵权请求权的优先权保障
第四条 规定的两个部分
受到损害之后尽早提出赔偿
非冲突性法规竞合与侵权请求权的优先保障权
当侵权责任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相竞合的时候,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
第4 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1款说明:
责任竞合:非冲突性的责任竞合,三种责任都应该承担
“打了不罚,罚了不打”——但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侵权责任都需要承担
·第2款说明
侵权请求权优先
刑事责任中有罚金、罚款等
行政责任中有没收等
不足以赔偿时,优先偿还侵权责任
一个国家最基本的职责就是保护人民的权利,当人民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优先受到保证;之后再去保障对国家的损害。
充分保障私权利
侵权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共同承担
财产不足时优先承担侵权请求权即赔偿责任(全部是财产性责任时)
责任竞合(非冲突和冲突)
先人民后国家,保障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