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
第一章:一般规定
1.1侵权责任法的概述
侵权责任法即经济上的权利保护法
第一条:立法目的/三个功能
保护民事权益: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救济,使受到损害的权益得到恢复
制裁侵权行为:根据责任法的规定构成侵权行为,从而使其受到制裁
一般教育功能:使每个人不要侵害他人权益
1.2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
第二条: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等(不止这18种)民事权利+民事利益
1、 侵权责任法保护所有的民事权利(身体权、债权就是那个 “等”)(采访权就不是民事权利,是公权力的范畴)
2、 侵权责任法保护合法的民事利益:
其他人格利益(人狗同餐??);
胎儿人格利益(出生以后可以得到赔偿);
死者人格利益(姓名肖像名誉隐私遗体,近亲属);
其他身份利益:亲权、亲属权、配偶权
其他财产利益: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别的财产利益也包括,错误处分让商家停业)
1.3侵权责任法的请求权
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1.4非冲突性法规竞合与侵权请求权的优先权保障
侵权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责任竞合
第四条:(非冲突性)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多重责任);(冲突时)侵权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先保障民事权利的实现,再解决对国家的责任。
1.5侵权特别法的效力
第五条: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 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影响实施侵权责任
1、 侵权普通法:《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一般规则和某些特殊行为
2、 侵权特别法:其他法律中规定的认可侵权行为需承担侵权责任的
侵权特别法的三种表现形式:
l 侵权特别法单行法,法律本身就是规定侵权事宜的:《国家赔偿法》
l 单行法律中有比较多、系统的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l 很多单行法中都有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