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人数: 204人
3.2 受害人原因
第二十七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如果行为人实施的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完全是由受害人自己的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免除责任
受害人故意:应该是不论是故意,只要故意和过失是损害发生的原因时,行为人就可以免除责任。
举证责任在行为人,受害人故意或者过失,且为全部原因
受害人原因:完全由受害人自己造成的损害结果,受害人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免责事由)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