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人 )

2.5 违法行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1、违法行为的方式:行为、违法性

(1)行为的两种表现形式:

    作为:法律规定义务人负有不可侵的义务,如果义务人违反这种不作为的义务,就构成作为的侵权

    不作为:法律规定义务人负有作为的义务,如果不作为则构成侵权行为

法律直接规定

业务上或职务上的要求

行为人先前行为

(2)违法性的要素:

一个人的行为在客观上是不是具有可谴责性

违反法定义务

违反保护他人为目的的法律

故意违背善良风俗致人损害——如何判断?

[展开全文]
肖春梅 · 2016-11-29 · 2.5 违法行为 0

2.4 无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原则保障了人的行为自由

工业化过程中,工业事故频发,公民很多权益受到损害却得不到赔偿,进而创造了无过错责任

由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行为人非常不利,因此在适用过程中十分严格(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必须是法律规定)

四个部分:产品责任(第五章)、环境污染责任(第八章)、高度危险责任(第九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十章)

特殊:工伤事故责任

1、使用范围

四个部分

2、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

3、举证责任

由原告(受害人)举证,同样存在举证责任倒置(行为人举证)

4、侵权责任形态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行为,其责任形态一般是替代责任,包括对人的替代责任和对物的替代责任

案例:A开车载B从厦门到福州,快到达的时候,右挡风玻璃破碎,B因高压气流冲进来昏迷,A赶紧将B送医院,B最后死亡,诊断原因为内脏爆震伤所致。事故现场,报警后,交警勘查现场,无追尾和其他外力造成玻璃破裂,初步结论为玻璃自身问题造成破裂。于是找汽车生产商C和B的家属商谈赔偿问题。

玻璃作为物证问双方谁愿意保管,C保管,要求双方共同鉴定,C单独鉴定无问题

B家属起诉产品责任,法院判决原告没有提供举证——应当使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展开全文]

2.2 过错责任原则

构成四要件: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过错

适用范围:一般侵权行为,第四章中没有其他特殊规定的

适用规则:

1、证明责任: 适用过错责任责任,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原则,侵权责任构成四个要件的举证责任,全部由提出损害赔偿主张的受害人承担责任,加害人不承担举证责任

2、侵权责任形态: 当原告证明了被告的行为具有四个要件,构成侵权责任的时候,承担责任的方式是自己承担责任,即自己责任。

[展开全文]

2.3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在证明过错要件的时候,采取了特殊的这种推定的方式

1、概念: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据此确定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则原则

教育机构、监护人、交通事故,动物损害责任,物件损害责任等(38/32/8)

2、构成四要件: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过错

3、证明责任:原告起诉应当举证证明三个要件: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法官直接推定被告有过错,不要求原告证明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被告如果认为自己没有过错,需要自己举证证明——举证责任倒置

4、侵权责任形态:在使用过错推定原则的侵权行为中,行为人承担的责任形态基本上是替代责任,包括对人的替代责任和对动物的替代责任,一般不适用自己责任的侵权责任形态

替代责任:对他人的替代责任(监护人、管理人)、对物的替代责任(产品责任、物件损害责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

 

[展开全文]

第2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最重要的一部分

侵权责任规则原则的概念与体系

地位;是侵权责任中最重要的部分,侵权责任法的核心,侵权责任理论的核心问题,是法律适用当中最重要的问题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6条、第7条规定了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的体系

归责原则体系:

(1)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责任法的一般的归责原则,只要没有法律特别规定的侵权行为,都适用这一原则;要求有过错要件

(2)过错推定原则——如果有法律特殊规定,法律规定使用过错推定原则,就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有过错要件&被告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3)无过错推定原则——法律规定使用无过错推定原则,就适用无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要件

调整的基本范围:一般侵权行为,在侵权责任法中没有特殊规定的侵权行为(例如侵害肖像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在侵权责任法中没有做明确规定,依照过错责任原则

第4章以后规定的特殊侵权责任当中,要按照法律规定,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展开全文]

非冲突性法规竞合与侵权请求权的优先保障权

当侵权责任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相竞合的时候,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

第4 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1款说明:

责任竞合:非冲突性的责任竞合,三种责任都应该承担

“打了不罚,罚了不打”——但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侵权责任都需要承担

·第2款说明

侵权请求权优先

刑事责任中有罚金、罚款等

行政责任中有没收等

不足以赔偿时,优先偿还侵权责任

一个国家最基本的职责就是保护人民的权利,当人民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优先受到保证;之后再去保障对国家的损害。

充分保障私权利

 

[展开全文]

mailto:wuxiaofeng@crup.com.cn

[展开全文]
周涌 · 2016-11-03 · 4.1 监护人责任 0

《侵权责任法》

第一章:一般规定

1.1侵权责任法的概述

侵权责任法即经济上的权利保护法

第一条:立法目的/三个功能

保护民事权益: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救济,使受到损害的权益得到恢复

制裁侵权行为:根据责任法的规定构成侵权行为,从而使其受到制裁

一般教育功能:使每个人不要侵害他人权益

 

1.2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

第二条: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等(不止这18种)民事权利+民事利益

1、 侵权责任法保护所有的民事权利(身体权、债权就是那个 “等”)(采访权就不是民事权利,是公权力的范畴)

2、 侵权责任法保护合法的民事利益:

其他人格利益(人狗同餐??);

胎儿人格利益(出生以后可以得到赔偿);

死者人格利益(姓名肖像名誉隐私遗体,近亲属);

其他身份利益:亲权、亲属权、配偶权

其他财产利益: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别的财产利益也包括,错误处分让商家停业)

 

1.3侵权责任法的请求权

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1.4非冲突性法规竞合与侵权请求权的优先权保障

侵权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责任竞合

第四条:(非冲突性)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多重责任);(冲突时)侵权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先保障民事权利的实现,再解决对国家的责任。

 

1.5侵权特别法的效力

第五条: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 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影响实施侵权责任

1、 侵权普通法:《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一般规则和某些特殊行为

2、 侵权特别法:其他法律中规定的认可侵权行为需承担侵权责任的

侵权特别法的三种表现形式:

l  侵权特别法单行法,法律本身就是规定侵权事宜的:《国家赔偿法》

l  单行法律中有比较多、系统的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l  很多单行法中都有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

[展开全文]

3对儿童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对儿童有诱惑力的危险时候)  4防范制止侵权行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  

[展开全文]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公共场所管理人,群众性活动组织者,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时要承担补充责任

1设施设备违反安全保障义务   2服务管理违反安全保障 

[展开全文]

红旗原则: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采取必要·行为避免侵权时,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展开全文]

通知规则(美国避风港原则):网络用户通知网络运营者取下 屏蔽 断开等减少损害;若不及时提供则进行赔偿,对损害扩大部分负连带责任。

(及时一般情况下为48小时,紧急情况下为24小时,目前法律缺少界限)

目前无反通知权利规定

[展开全文]

网络用户、服务提供者(过错责任原则) 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主要是人格权和知识产权等) 

    通常是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

[展开全文]

特别规定

     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时:可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

      见义勇为的责任:侵权人和受益人皆有赔偿责任(在侵害人逃逸或无力承担时)

      公平分担损失的规则:双方皆无过错(高空坠物)

       赔偿责任应当一次性支付,无力承担时可定期支付,判决前发生的损失要一次性支付,判决发生后的可分期支付但要提供一定担保(一次性支付后法律关系就已经结束)

 

[展开全文]

个人劳务责任(个人和个人之间订立的劳务责任)   

    1 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由接受劳务一方赔偿;  (替代责任)2  个人劳务中的工伤事故,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保护程度较低

[展开全文]

劳务派遣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   因执行工作任务    由接受派遣的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派遣单位视情况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展开全文]

用人者责任:1用人单位责任  2劳务派遣责任  3个人劳务责任

1  归责原则:主要观点为无过错原则(用人单位概念:除了个人聘用的劳务提供者以外,其他凡是能够叫做单位的都叫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劳务合同,口头或书面是用人单位的组成部分)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的损害。

     执行职务:单位任务  客观的结果归于单位

     责任类型:对人的替代责任

      追偿权:有无过错,对于有过错员工有追偿权

     

[展开全文]

有过错和无过错:无过错的要适当赔偿,有过错的要进行赔偿(造成自己暂时丧失心智:身体原因或酗酒 嗑药等可视为是一种过错)

[展开全文]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造成侵害时,由监护人赔偿,有财产的从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支付。(过错推定原则,替代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时 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展开全文]

紧急避险: 分为引起险情发生的人 和自然条件

紧急避险的人造成的损害,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自然条件引起的,原则上不承担责任或给予适当补偿;(过度时要进行适当赔偿,造成的损害一定要比原应受损害轻)

 

[展开全文]
任课老师
  •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