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人 )

正当防卫(免责)和防卫过当(承担适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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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部分根据法律规定)

  减轻或免除,有些法律规定 一些不可抗力出现时 仍需要赔偿 如邮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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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原因:

      过失在于第三人时,行为人不负责任。

  法院可驳回或追加被告人判决时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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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原因:完全由受害人自己造成的损害结果,受害人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免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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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辩事由和免责事由

     1过失相抵2受害者故意3第三人造成损害4正当防卫5不可抗力6紧急避险

 过失相抵:侵权人与有过失,双方的行为对侵害发生都有原因力,按原因力百分比进行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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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

    侵害他人人身权利(人格权按身份权 人格利益 身份利益)并造成一种严重的精神损害

   因素:1抚慰作用  2惩戒作用 3教育作用(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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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利益损失中的财产利益损失:具有利益价值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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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赔偿或其他方式计算(价格不断上涨,情况不知且损失无法负担时等原因)

钱啊都是钱

无法承担情况:预期利益损失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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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赔偿一切合理费用(三个层次:一般伤害   造成残疾  造成死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同命同价 就高不就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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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侵权责任方式: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7赔礼道歉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可单独使用 也可合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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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危险行为被认为是共同侵权行为

规则:危及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行为,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两人以上,其中一人或以上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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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以上  分别实施  造成同一损害  主客观上无关联 

1 每人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100%原因力叠加的分别侵权行为)

2 能够确认责任大小的,按份责任(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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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侵权行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的,承担连带责任(行为过失相互关联造成同一个损害结果时候)

   判断:1基本要件为共同过错,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

2新规 侵权行为直接结合造成同一个损害结果时候(一为主观上 一位客观事实上);

  3教唆与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承担联带责任; 

4  教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教唆者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未尽到责任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分为四种情况1 教唆无民事 2帮助无民事 3教唆限制民事 4帮助限制民事   其中1监护人不承担责任 2、3承担相应责任 4承担相等责任)

连带责任中三个基本规则:中间规则(受害人可起诉一人或多人,先获得赔偿)   最终责任规则(根据责任份额大小确定)   通过追偿权实现最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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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性的要件,思想上的主观心理状态,分为故意和过失

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希望)和间接故意(放任)

过失和故意在多数人侵权和当事人也有过错时的责任分担上有影响(多数人侵权过失相抵是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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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的苹果 · 2016-09-11 · 2.8 过错 0

因果关系

引起与被引起的必然关系

判断:1直接因果关系说(多数情况) 2相当因果关系(既不是条件也不是原因叫适当条件) 3推定因果关系

(高度)盖然性:相当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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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身权利和利益损害事实(死亡 健康权损害 劳动能力丧失 侵害身体完整性) 2财产权利和利益损害事实 3精神损害事实(精神性的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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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违法行为要件

两个要素:行为要素和违法性要素

行为的两种表现形式: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

  法律规定不作为的义务时违反法律则是作为形式(如人的生命权,名誉权等)

不作为形式:1法律直接规定要作为却不作为

                    2业务上或职务上的要求

                     3行为人先前行为

 

违法性要素:1违反法定义务2违反保护他人为目的的法律3故意违背善良风俗致人损害(未违反法律,故意损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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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责任原则

最开始由工业发展而来  由过错责任演变而来

要求严格,必须有法律规定

包括: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前四个为侵权责任法规定)工伤事故责任

要件: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

举证原则由原告提供 还有举证责任倒置问题

(受害人自己故意时候)

通常情况下责任形态为 替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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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推定原则也是一种过错原则

1法律中存在规定的,监护人·用人者(由用人单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损害时·动物园饲养的动物(由动物园承担)·物件损害责任

构成要件: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过错

原告举证前三个要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举证自己无过错,可推翻过错推定)

多数情况下为一种替代责任   替代

包括对他人的替代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用人者)和对物的替代责任(产品,物件,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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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责任原则构成要件:违法行为 损害事实 因果关系 过错

存在四种要件是承担赔偿责任

适用范围:一般侵权行为

要由原告承担指证责任

承担自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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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老师
  •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